HI,欢迎来到权盾知产!
24小时服务QQ:2880605093
联系方式:19008205409      权盾知产首页

网络商标侵权的赔偿谁承担

2021-05-11 13:05:43 | 210 | 权盾知产

网络商标侵权的赔偿谁承担?了解赔偿细则之前首先就要搞清楚网络商标侵权的主体。网络商标侵权的可能主体有侵权商品实际销售者、侵权信息发布者、网络服务提供商以及搜索引擎提供者。下面权盾知产顾问就来介绍一下网络商标侵权的赔偿事宜。

1、对于侵权商标的实际销售者,可以直接按照《商标法》第五十二条第(二)项处理。

在实际办案过程中,由于销售者在网络上发布的信息不够具体,真实性也得不到保证,因此,要通过网络上发布的信息找到实际销售者很困难。北京市工商局要求网络销售者要到工商局进行登记,从而有助于办案人员快捷的确定网络销售者的真实身份。今后这种做法可以在全国推广。

2、网络信息发布者一般就是侵权商标的实际销售者,可以直接按照《商标法》第五十二条第(二)项处理。如果网络信息发布者不是侵权商标的实际销售者,可以作为《商标法实施条例》第五条第二项:“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、运输、邮寄、隐匿等便利条件的”的商标侵权行为进行处理。

3、网络服务提供商为网上销售者提供销售平台,其并不直接参加制假、售假活动。但是,其作为销售平台的提供者应尽到一定的注意义务,也应当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。但是,网络服务提供商的注意义务范围多大,认定为没有尽到注意义务的处罚一句是什么仍很难确定。

4、搜索引擎提供者。搜索引擎提供者和网络服务提供商一样,其并不直接参加制假,售假活动,但为网络售假提供了服务。因此,搜索引擎提供者也要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,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。

了解更多内容,咨询在线知识产权顾问,知识产权顾问专业知识丰富,会为您详细解答。权盾知产支持多平台服务,包括商标服务平台、专利服务平台、版权服务平台、国际服务平台、商标超市平台、专利超市平台、知识产权管理软件、知识产权评估服务平台等等服务,为您提供一站式方便的服务。

权盾知产商标注册网官方网站http://quandun8.com

24小时咨询热线18180733284

权盾知产作为专业知识产权交易平台,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很多问题,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知产交易信息请点击 【在线咨询】或添加微信 【19008205409】与客服一对一沟通,为大家解决相关问题。

此文章来源于网络,如有侵权,请联系删除

相关标签: 网络侵权
tips